勞動法令 FAQ
依據 2026 年最新法規,彙整薪資、保險、退休金、加班、休假及法遵等常見問答。
star精選常見問題
2026 年基本工資是多少?
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,基本工資調整如下:
- 月薪:新臺幣 29,500 元(適用全時工作者)
- 時薪:新臺幣 196 元(適用部分工時工作者)
雇主支付薪資不得低於此標準,違者依《勞動基準法》第 79 條處新臺幣 2 萬至 100 萬元罰鍰。
2026 年勞保費率是多少?勞雇雙方怎麼分攤?
2026 年勞工保險(含就業保險)費率為 12.5%,其中:
- 普通事故保險:11.5%
- 就業保險:1.0%
分攤比例(一般企業):
- 勞工負擔:20%
- 雇主負擔:70%
- 政府補助:10%
勞退新制雇主及勞工提繳比例為何?
依《勞工退休金條例》(新制):
- 雇主:每月提繳不低於勞工薪資的 6%(強制)
- 勞工:可自願提繳 0% ~ 6%(自願提繳部分可從薪資所得中扣除,享有節稅效果)
提繳至勞工個人退休金專戶,不因轉換工作而受影響,具有可攜式特性。
加班費的計算倍率是多少?
依《勞基法》第 24 條、第 39 條及第 40 條,加班費倍率如下:
- 平日延長工時前 2 小時:時薪 × 1.34(加給 1/3)
- 平日延長工時第 3~4 小時:時薪 × 1.67(加給 2/3)
- 休息日前 2 小時:時薪 × 1.34;第 3 小時起:時薪 × 1.67
- 國定假日出勤(月薪制):月薪已含當日工資,出勤 8 小時內加發一日工資(出勤即加發 8 小時工資,不論實際出勤幾小時);超過 8 小時的部分依延長工時計算,前 2 小時 × 1.34,其後 × 1.67
- 例假日:原則上不得出勤,僅在天災、事變或突發事件等情形(第 40 條)停止假期時,工資加倍發給,並應於事後補假休息
月薪制勞工的時薪計算:月薪 ÷ 30 ÷ 8。
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,基本工資調整如下:
- 月薪:新臺幣 29,500 元(適用全時工作者)
- 時薪:新臺幣 196 元(適用部分工時工作者)
雇主支付薪資不得低於此標準,違者依《勞動基準法》第 79 條處新臺幣 2 萬至 100 萬元罰鍰。
勞保投保薪資共分為 11 級,最低等級為基本工資 29,500 元,最高等級為 45,800 元。
雇主應依勞工實際薪資總額(含本薪、加班費、獎金等經常性給與)對照分級表申報,不得以多報少。
若實際薪資介於兩級之間,應以較高等級申報。
依《勞基法》第 2 條,工資指勞工因工作而獲得之報酬,包括:
- 本薪(底薪)
- 加班費
- 全勤獎金(經常性給與者)
- 伙食津貼(超過免稅額部分)
- 職務加給、技術津貼
不屬於工資的項目:年終獎金、三節獎金(非經常性)、差旅費、恩惠性給與。
2026 年勞工保險(含就業保險)費率為 12.5%,其中:
- 普通事故保險:11.5%
- 就業保險:1.0%
分攤比例(一般企業):
- 勞工負擔:20%
- 雇主負擔:70%
- 政府補助:10%
2026 年全民健保費率為 5.17%。
計算公式:
健保費 = 投保金額 × 5.17% × 負擔比率 × (1 + 眷屬人數)
分攤比例(一般企業):勞工 30%、雇主 60%、政府 10%。
眷屬最多計 3 人,超過 3 人以 3 人計算。
二代健保補充保費費率為 2.11%,針對以下 6 類所得課徵:
- 全年累計超過當月投保金額 4 倍的獎金
- 兼職所得
- 執行業務收入
- 股利所得
- 利息所得
- 租金收入
扣繳門檻依所得類別而異:執行業務收入、股利、利息、租金為單次給付達 20,000 元;兼職所得為單次給付達基本工資(115 年 29,500 元);獎金則是全年累計超過當月投保金額 4 倍的部分全數計收,不受單次門檻限制(全民健保法 §31、補充保費辦法 §4)。
依《勞工退休金條例》(新制):
- 雇主:每月提繳不低於勞工薪資的 6%(強制)
- 勞工:可自願提繳 0% ~ 6%(自願提繳部分可從薪資所得中扣除,享有節稅效果)
提繳至勞工個人退休金專戶,不因轉換工作而受影響,具有可攜式特性。
主要差異如下:
| 項目 | 舊制 | 新制 |
|---|---|---|
| 法源 | 勞基法 | 勞退條例 |
| 帳戶 | 公司退休準備金 | 個人專戶 |
| 可攜性 | 不可攜帶 | 可攜帶 |
| 請領條件 | 同一事業單位滿 25 年或滿 15 年且年滿 55 歲 | 年滿 60 歲 |
| 提繳率 | 2%~15%(雇主) | 6%(雇主)+ 0~6%(勞工自願) |
依《勞基法》第 24 條、第 39 條及第 40 條,加班費倍率如下:
- 平日延長工時前 2 小時:時薪 × 1.34(加給 1/3)
- 平日延長工時第 3~4 小時:時薪 × 1.67(加給 2/3)
- 休息日前 2 小時:時薪 × 1.34;第 3 小時起:時薪 × 1.67
- 國定假日出勤(月薪制):月薪已含當日工資,出勤 8 小時內加發一日工資(出勤即加發 8 小時工資,不論實際出勤幾小時);超過 8 小時的部分依延長工時計算,前 2 小時 × 1.34,其後 × 1.67
- 例假日:原則上不得出勤,僅在天災、事變或突發事件等情形(第 40 條)停止假期時,工資加倍發給,並應於事後補假休息
月薪制勞工的時薪計算:月薪 ÷ 30 ÷ 8。
依《勞基法》第 32 條規定:
- 原則:每月延長工時不得超過 46 小時
- 經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,每 3 個月總量不超過 138 小時,單月可延長至 54 小時
雇主如使勞工超時工作,可處新臺幣 2 萬至 100 萬元罰鍰,並公布事業單位名稱。
依《勞基法》第 38 條,勞工在同一雇主工作滿一定期間,享有特別休假:
- 滿 6 個月未滿 1 年:3 天
- 滿 1 年未滿 2 年:7 天
- 滿 2 年未滿 3 年:10 天
- 滿 3 年未滿 5 年:14 天
- 滿 5 年未滿 10 年:15 天
- 滿 10 年以上:每滿 1 年加 1 天,最多 30 天
特休未休完,雇主應折算工資發給勞工。
台灣勞工主要法定假別包括:
- 特別休假:依年資 3~30 天(有薪)
- 婚假:14 天(有薪,2026 年 10 月 1 日起由 8 天延長)
- 喪假:3~8 天(依親等,有薪)
- 產假:8 週(有薪,受僱滿 6 個月)
- 陪產檢及陪產假:7 天(有薪)
- 生理假:每月 1 天(薪資減半,全年 12 日;其中 3 日不併入病假,其餘日數併入病假計算)
- 家庭照顧假:每年 7 天(併入事假計算)
當年度累計獎金超過當月投保金額的 4 倍時,超過的部分須繳納 2.11% 二代健保補充保費,由雇主於發放時代扣。
計算公式:
補充保費 = (累計獎金 − 投保金額 × 4) × 2.11%
例如:投保金額 45,800 元,當年第一筆年終獎金 200,000 元
(200,000 − 45,800 × 4) × 2.11% = (200,000 − 183,200) × 2.11% = 354 元
若當年已領過其他獎金,先前的金額也會計入 4 倍額度(已扣繳的部分不重複扣);額度用完後,之後每一筆獎金都全額計收。
依《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》(115 年度):
- 中華民國境內居住者:非固定薪資(年終獎金、績效獎金等)單次給付金額達 90,501 元以上時,按給付總額扣繳 5%;未達 90,501 元者免予扣繳(仍須申報,併入年度薪資所得)
- 非境內居住者:全月薪資給付總額不超過每月基本工資 1.5 倍(29,500 × 1.5 = 44,250 元)時,按給付總額扣繳 6%;超過 1.5 倍者按給付總額扣繳 18%
預扣的 5% 僅為暫繳,次年 5 月申報綜合所得稅時多退少補,並適用累進稅率 5%~40%。
雇主的主要法定義務包括:
- 為勞工投保勞保、健保、就業保險(到職當日)
- 按月提繳勞工退休金 6%
- 依法給付加班費,不得以補休取代(需勞工同意)
- 給予法定特別休假及各類假別
- 保存出勤紀錄至少 5 年
- 發給薪資明細(書面或電子)
- 訂定工作規則(僱用 30 人以上)並報主管機關核備
常見違規及罰則:
- 未給付基本工資:2 萬~100 萬元
- 未依法給付加班費:2 萬~100 萬元
- 超時工作(超過 46/54 小時):2 萬~100 萬元
- 未給特別休假:2 萬~100 萬元
- 未保存出勤紀錄 5 年:9 萬~45 萬元
- 未投保勞保:按應負擔保費金額的 4 倍罰鍰
違規事業單位名稱、負責人將被公布,並限期改善,屆期未改善者得按次處罰。
依相關法規,雇主應保存之文件及期限:
- 出勤紀錄:至少保存 5 年(《勞基法》第 30 條)
- 工資清冊:至少保存 5 年(《勞基法》第 23 條)
- 勞工名卡:至離職後 5 年
- 勞保/健保相關文件:至少保存 5 年
出勤紀錄應逐日記載至分鐘為止,且勞工得申請影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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