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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班費怎麼算?一例一休完整教學(2026 最新版)

verified2026 法規覆核person薪資研究室calendar_today2026年3月4日update最後修訂:2026年9月24日schedule8 分鐘閱讀

加班費怎麼算,答案要看你加班的是哪一天。平日、休息日、國定假日各有一套倍率,月薪制跟時薪制的算法也不一樣。以下依 2026 年勞動基準法整理,附三組薪資試算,你可以拿薪資單對一次。

加班費計算機

輸入月薪與加班時數,一鍵算出平日與休息日加班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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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班費的法律依據

加班費的計算規範來自勞動基準法第 24 條。雇主延長勞工工作時間,就得按法定倍率加給工資,沒有用其他名目抵掉的空間。

勞基法第 32 條另外訂了時數天花板:每日延長工時連同正常工時不得超過 12 小時,每月上限 46 小時。經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,特定期間可放寬到 54 小時,但三個月總量不得超過 138 小時。

會用到加班費的情境有三種:

  • 平日延長工時:超過每日正常工時 8 小時的部分
  • 休息日出勤:勞工於每七日中的休息日工作
  • 國定假日出勤:勞工於法定國定假日工作

加班費的時薪基準是「平日每小時工資額」。月薪制員工的換算方式是 月薪 ÷ 30 ÷ 8,這裡的 30 天把工作日和休息日都算進去,是法定的標準基準。

平日加班費的算法

平日加班最常見。正常 8 小時之後繼續留下來,雇主就要按這個倍率給:

加班時段法定倍率說明
前 2 小時時薪 × 1⅓(≈ 1.34)加給三分之一
第 3~4 小時時薪 × 1⅔(≈ 1.67)加給三分之二

計算公式

前 2 小時加班費 = 平日每小時工資 × (4/3) × 加班時數

第 3~4 小時加班費 = 平日每小時工資 × (5/3) × 加班時數

以月薪 35,000 元試算

  • 時薪 = 35,000 ÷ 30 ÷ 8 = 145.8 元
  • 加班 2 小時:145.8 × 1.34 × 2 ≈ 391 元
  • 加班 4 小時:145.8 × 1.34 × 2 + 145.8 × 1.67 × 2 ≈ 391 + 487 = 878 元

1.34 和 1.67 只是 4/3 與 5/3 的近似值。要算得準,直接用分數算,最後再四捨五入到整數元,免得因為尾差少拿幾十塊。

休息日加班費的算法

依勞基法第 36 條,每七日要有一日例假、一日休息日。休息日加班的費率跟平日相同,差別在最低計薪時數的規定。

休息日的加給倍率

月薪制的薪水已經含了休息日的工資,所以休息日出勤時,雇主是「另外再加給」下面的金額:

加班時段額外加給倍率
前 2 小時時薪 × 1⅓(≈ 1.34)
第 3 小時起時薪 × 1⅔(≈ 1.67)

最低計薪時數

勞基法第 24 條第 3 項把休息日出勤的工時與工資綁成區塊計算:

實際工作時數最低計薪時數
未滿 4 小時以 4 小時計
超過 4 小時、未滿 8 小時以 8 小時計
超過 8 小時、未滿 12 小時以 12 小時計

所以就算你只在休息日進公司 1 小時,加班費還是從 4 小時起跳。

休息日試算

月薪 NT$50,000,休息日加班 6 小時(以 8 小時計薪):

  • 時薪 = 50,000 ÷ 30 ÷ 8 = 208.3 元
  • 前 2 小時:208.3 × 1.34 × 2 ≈ 558 元
  • 第 3~8 小時:208.3 × 1.67 × 6 ≈ 2,087 元
  • 合計:約 2,645 元

國定假日與例假日的差別

國定假日和例假日常被混為一談,但兩者的出勤規定差很多。

國定假日(勞基法 第三十九條)

國定假日出勤要加倍發給工資。月薪制員工的月薪已含當天的本薪,所以實際上是再加發一日工資:

國定假日加班費 = 月薪 ÷ 30

以月薪 NT$35,000 為例,國定假日出勤一天要再加發 35,000 ÷ 30 ≈ 1,167 元。出勤時數不足 8 小時,仍以一日工資計算;超過 8 小時的部分,再按平日延長工時倍率(1.34 / 1.67)算。

例假日(勞基法 第四十條)

例假日原則上不能要求勞工出勤,只有天災、事變或突發事件這類不可抗力的情況才行。真的出勤了,除了加倍工資,事後還要給一日補假。

日別出勤規定加班費
國定假日經協商可出勤加倍發給(另給 1 日工資)
休息日經協商可出勤依 第二十四條 倍率 + 區塊計薪
例假日原則不得出勤加倍發給 + 補假 1 日

月薪制與時薪制的差別

計算邏輯一樣,但計薪方式不同,算出來的金額會差一截。

月薪制的月薪已包含休息日與例假日的工資,時薪基準固定用「月薪 ÷ 30 ÷ 8」,休息日出勤的加班費是在月薪之外另外加給。

時薪制只算實際出勤的時數。2026 年基本工資時薪是 NT$196 元。時薪制員工在休息日出勤時,加班費要用「本薪 + 加給」合計,因為休息日不出勤本來就沒有薪水:

  • 休息日前 2 小時:時薪 ×(1 + 1⅓) = 時薪 × 7/3 ≈ 時薪 × 2.34
  • 休息日第 3 小時起:時薪 ×(1 + 1⅔) = 時薪 × 8/3 ≈ 時薪 × 2.67

月薪制在休息日多拿的是 1.34 倍和 1.67 倍(因為底薪已經在月薪裡),時薪制本薪另計,帳面上看起來會多一些。

常見錯誤

「補休取代加班費」合法嗎?

依勞基法第 32-1 條,加班後要換補休必須經勞工同意,雇主不能片面要求。補休期限到了沒休完,還是要按原來的加班倍率折發加班費。

「加班就補休」在很多公司已經是潛規則。老闆一句「補你一天假」聽起來很大方,但補假跟加班費不是同一回事,補假是另一天的休息,加班費才是你那個晚上的錢。最怕的是假排了又被取消,到年底才發現什麼都沒有。你要記得,補休要自己同意,沒休完的加班費還是可以要。

加班紀錄要自己留一份

勞基法第 30 條要求雇主置備出勤紀錄並保存五年。你自己的打卡記錄、郵件、通訊軟體截圖也留著,一旦發生爭議,出勤紀錄是主張加班費最有力的依據。

其他常見違規情形

  • 把加班費包進固定薪資裡(「責任制」非經核定不得適用)
  • 用交通津貼或餐費名義發,規避加班費倍率計算
  • 每月加班時數超過法定上限卻不做紀錄

三組試算案例

用月薪 35,000 元、月薪 50,000 元和時薪 200 元各跑一次,涵蓋最常見的加班情境。

立即試算你的加班費

套用你的實際月薪,查看不同加班情境的金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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案例一:月薪 NT$35,000・平日加班 2 小時

項目計算金額
基礎時薪35,000 ÷ 30 ÷ 8145.8 元
前 2 小時145.8 × 1.34 × 2391 元
加班費合計391 元

若加班 4 小時:391 +(145.8 × 1.67 × 2) = 391 + 487 = 878 元。

案例二:月薪 NT$50,000・休息日加班 6 小時

依最低計薪規定,以 8 小時計算。

項目計算金額
基礎時薪50,000 ÷ 30 ÷ 8208.3 元
前 2 小時208.3 × 1.34 × 2558 元
第 3~8 小時208.3 × 1.67 × 62,087 元
加班費合計2,645 元

案例三:時薪 NT$200・平日加班 4 小時

項目計算金額
基礎時薪200 元(已知)200 元
前 2 小時200 × 1.34 × 2536 元
第 3~4 小時200 × 1.67 × 2668 元
加班費合計1,204 元

想用自己的薪水試算,可以先看實領薪資計算教學,掌握薪資裡被扣掉哪些項目;其他加班費疑問整理在常見問題。

常見問題

平日加班前 2 小時怎麼算?

按平日每小時工資加給三分之一,即時薪 × 1.34。以月薪 35,000 元為例,時薪 145.8 元,前 2 小時加班費約為 391 元。

休息日加班未滿 4 小時也要算 4 小時嗎?

是的。依勞基法第 24 條第 3 項,休息日出勤工時未滿 4 小時者,仍以 4 小時計算工資。這是保障勞工休息日出勤的最低補償。

國定假日加班一定是雙倍嗎?

是的。依勞基法第 39 條,國定假日出勤應加倍發給工資。月薪制員工因月薪已含當日工資,實際上是再加發一日工資(月薪 ÷ 30)。

老闆說補休就不用給加班費,這樣合法嗎?

補休要經勞工同意,不能由雇主單方面決定。就算勞工同意了,期限前沒休完,雇主還是得按原始加班當日的倍率折算加班費發給。

月薪制如何換算加班費基礎時薪?

月薪 ÷ 30 ÷ 8 = 平日每小時工資額,所有加班費倍率都以此為基準。以月薪 50,000 元為例,時薪是 50,000 ÷ 30 ÷ 8 ≈ 208 元。

線上加班費試算工具

免費計算工具,支援平日、休息日、國定假日等各種加班費情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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免責聲明:以下內容僅供資訊整理與情境試算參考。實際薪資、保費、稅額與各項給付,仍以主管機關最新公告、實際投保資料、扣繳憑單與正式繳款單為準。

常見問題

按平日每小時工資加給 1/3,即時薪 × 1.34。

是,休息日出勤未滿 4 小時,仍以 4 小時計算。

是,國定假日出勤應加倍發給工資。

補休須經勞工同意,且期限內未休完仍應折發加班費。

月薪 ÷ 30 ÷ 8 = 平日每小時工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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