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員工請育嬰假期間,雇主還要付勞退嗎?育嬰留停的雇主義務全解

person工具開發者calendar_today2026年5月25日schedule7 分鐘閱讀

員工提出育嬰留職停薪申請,對雇主來說是一段需要重新安排人力的時期。但很多中小企業主在這個時候會遇到同一個問題:留停期間,我到底還有哪些義務?那些不用付了?

弄錯了,輕則補繳費用,重則違反性別平等工作法被罰款,還可能惹上勞資糾紛。

核心答案:留停期間工資中斷,多數義務跟著停

育嬰留職停薪的核心機制是:勞動契約繼續存在,但工資暫時中止。許多義務是以工資為計算基礎的,因此工資停,義務也停。

✅ 不需要繼續的義務

項目原因
每月勞退提繳(6%)無工資,無提繳基礎
勞保雇主保費員工留停期間自行負擔,或依規定辦理停保
健保雇主保費員工轉為眷屬或自行投保
月薪/工資發放留停的定義即「停止薪資給付」

❌ 仍必須維持的義務

項目說明
不得終止勞動契約不能以育嬰為由資遣
復職安排留停結束後必須安排復職,需給予原職位或相當職位
留停期間書面同意雇主不能單方面拒絕合法的育嬰留停申請
年資保留(勞動契約不中斷)雖然留停不計入特休年資,但在職年資本身不中斷(影響資遣費計算)

勞退:留停期間「可選擇」但不強制

員工在育嬰留停期間,有三個選擇:

  1. 完全停止提繳:留停期間不提繳,復職後恢復(最常見)
  2. 員工自行繼續提繳:員工可以向勞退局申請,以個人存款自行繼續提繳(不強制),好處是退休金帳戶不停滯
  3. 雇主自願繼續提繳:雇主也可以自願繼續提繳,但法律上不要求——若公司想留住優秀員工,這是一個有吸引力的留才福利

說真的,很多員工留停回來之後才發現「退休金帳戶停了快 2 年」,這段時間的勞退就是一個空缺。有些公司在員工育嬰期間繼續自願提繳,雖然不是義務,但對員工的感受有很大差別,也能提升留停後的復職率。這個成本其實不高(月薪 5 萬的員工,雇主 6% 就是 3,000 元/月),在人才留用的角度是划算的投資。

勞保與健保:留停期間如何處理?

勞保

員工在留停期間可以選擇:

  • 申請「育嬰留停繼續加保」:繼續留在原雇主的投保單位,但保費(含員工份與雇主份)全由員工自付;好處是投保年資連續累積
  • 辦理停保:完全停保,留停期間不投保(有斷保風險)

雇主的責任:配合員工的選擇辦理行政作業(繼續加保或停保),不能主動替員工辦理停保而不告知。

健保

員工留停期間,健保選擇與勞保相似:

  • 轉為配偶的健保眷屬(費用由主保人分攤)
  • 繼續在雇主處投保(費用全自付)
  • 加入職業工會或公所投保

雇主不需支付任何留停期間的健保費用,但需協助辦理資料異動。

復職:雇主最容易踩雷的環節

留停結束後,雇主必須讓員工回到原職位,或工作條件相當的職位

以下情形屬於違法:

  • 把員工調到薪資更低、職位更差的崗位(即使名稱不同)
  • 以「你不在的時候職位已消失」為由拒絕復職
  • 要求員工留停結束後「重新面試」才能回來

若雇主違反復職義務,員工可向勞工局申訴,依《性別平等工作法》雇主可處 NT$30 萬至 150 萬元罰鍰。

雇主成本規劃建議

若員工育嬰留停期間你需要找人代班,請記得:

  • 代班人員的薪資成本是新增支出
  • 原員工的勞退、勞健保在留停期間暫停(不是額外增加)
  • 留停期間年資繼續累積,未來資遣費或退休金仍以完整年資計算

員工總成本試算

試算員工留停前後的雇主每月實際成本差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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免責聲明: 本文依據 2026 年《性別平等工作法》、《勞工退休金條例》及《育嬰留職停薪實施辦法》整理。法令如有更新,以勞動部官網公告為準。個別情況建議諮詢勞資事務專業人員。

常見問題

不須要。育嬰留職停薪期間,雇主不支付工資,勞退的計算基礎(工資)消失,雇主不需要提繳 6% 勞退。員工如果自願在留停期間自行繳納,可以繼續累積勞退帳戶,但這屬於員工個人的選擇。

勞保:員工在留停期間可選擇「育嬰留停繼續加保」,費用全部由員工自行負擔,雇主不需付任何保費。健保:留停期間員工可轉為家屬依附或眷屬,雇主不需負擔保費。

不行。依《性別平等工作法》第 11 條,雇主不得以員工申請育嬰留職停薪為由資遣或終止契約,違者可處罰鍰並負民事賠償責任。這是強制規定,即使公司業績不佳也不構成例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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