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請兼職人員要保勞健保嗎?雇主義務完整說明

person工具開發者calendar_today2026年5月25日schedule8 分鐘閱讀

很多雇主在考慮聘用兼職人員時,心裡盤算的是「時薪算算就好,不用太多手續」。但台灣勞健保的強制投保規定,並不因為「兼職」兩個字而有任何豁免。

誤解這件事的後果,輕則被追繳保費、罰款,重則在員工發生意外時,雇主要自行承擔全部賠償。

勞保加保:超過 4 人的雇主一律強制

《勞工保險條例》第 6 條規定,5 人以上的公司,所有受僱員工均強制加保勞保,沒有例外。

若公司員工人數(含兼職)超過 4 人,即使是每週只來幾天的兼職,也需要辦理勞保投保。

不滿 5 人的小型公司或個人工作室可以「自願」加保,但只要有加保就要依規定繳費,不能加保後又不申報薪資。

如何計算兼職員工的投保薪資?

兼職員工的投保薪資,依實際月薪資(時薪 × 實際工時)對應到勞保投保薪資分級表,選擇最接近的級距。

範例:兼職員工每小時 NT$200,每月工作 60 小時
月薪資 = NT$200 × 60 = NT$12,000
投保薪資對應級距:NT$13,500(選最近的級)

若月薪低於最低投保薪資(2026 年為 NT$27,470),仍需按最低投保薪資申報——這是很多雇主不知道的地方,投保薪資不能低於當年度最低投保薪資

這個規定意思是:即使兼職員工一個月只賺 NT$5,000,雇主申報的投保薪資也得是 NT$27,470,雇主負擔的保費是固定這個基礎的 70%。

說真的,這讓短工時的兼職在勞保成本上顯得不那麼划算。一個每月薪資只有 NT$5,000 的兼職,光是雇主負擔的勞保費就要幾百元,加上健保,總成本可能比時薪高出不少。這不是法規的問題,是雇主在定時薪的時候需要把保費成本算進去。

健保加保:同樣強制,無工時門檻

健保的加保義務與工時無關,只要是受僱關係存在,雇主就必須為員工辦理健保加保。

若兼職員工在其他地方已有健保投保(例如已有全職工作的健保),這份兼職通常以眷屬或第二雇主身分處理,保費負擔依規定分攤。

兼職員工總成本試算

輸入兼職員工時薪與工時,試算每月雇主實際負擔的總成本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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勞退提繳:也不例外

依《勞工退休金條例》第 7 條,雇主對所有適用勞基法的受僱員工均應按月提繳勞退,包括兼職員工。

提繳率為薪資的 6%,投保薪資同樣依實際薪資申報(不受最低投保薪資限制,可以低於 NT$27,470 但須如實申報)。

兼職員工成本完整試算

以月薪 NT$15,000 的兼職員工為例(2026 年費率):

項目員工負擔雇主負擔
勞保(投保薪資 NT$27,470)約 NT$277約 NT$648
健保(投保金額 NT$27,470)約 NT$426約 NT$994
勞退提繳(薪資 6%)NT$900
合計附加成本約 NT$703約 NT$2,542
每月總人力成本NT$17,542

也就是說,一位月薪 NT$15,000 的兼職員工,雇主實際付出的成本約為 NT$17,500,多出 NT$2,500(約 17%)。

「承攬」vs「僱傭」:真正的分界線

部分雇主為了規避保費,會把兼職關係包裝成「承攬」(以案計費),認為承攬者不是員工,不需要幫他們保。

但勞動法律的認定是看工作的實質,而非合約名稱:

判斷指標傾向「僱傭」(需保)傾向「承攬」(可不保)
工作地點在雇主指定地點自行決定
工作時間雇主排班控制自行決定
工具提供雇主提供自備
指揮監督受雇主指揮獨立完成
工作對象只為一個雇主可同時為多個客戶工作

若實質上是僱傭關係,即使合約寫的是「承攬」,勞保局和法院仍會認定為僱傭,雇主的加保義務不因此消失,被查到還會補繳雙倍保費加罰款。

免責聲明: 本文依據 2026 年《勞工保險條例》、《全民健康保險法》及《勞工退休金條例》相關規定整理。費率及投保薪資級距以最新公告為準,建議定期確認勞動部及健保署官網資訊。

常見問題

要看是否符合「部分工時勞工」的定義。依《勞工保險條例》,雇主僱用勞工超過 4 人,每位員工(含兼職)均強制納保。工時長短不影響加保義務,只影響投保薪資的認定基礎。

原則上以其中一個雇主為主保單位,另一份可作為第二投保單位。但若第一份是全職工作已有雇主投保,第二份兼職通常以第一份為主保,第二雇主仍需申報但保費分攤方式不同。實務建議請與勞保局確認。

違反勞保投保義務,勞保局可追繳未保期間雙倍保費,並處 NT$6,000 至 NT$30,000 罰鍰;健保違規同樣有罰則。更嚴重的是,若兼職員工在未保期間發生職災,雇主需自行全額負擔所有醫療及補償費用,金額可能遠超保費本身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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