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請病假超過 30 天怎麼算?扣薪規則、留職停薪與勞保傷病給付完整說明

verified2026 法規覆核person薪資研究室calendar_today2026年4月2日update最後修訂:2026年9月24日schedule6 分鐘閱讀

醫師在診斷書上寫下「需休養兩個月」,多數人的第一反應是焦慮:病假額度只有 30 天,超過的部分會被扣多少薪水?公司會不會趁機把我處理掉?沒薪水這段時間要怎麼過?

病假不是「30 天半薪」一句話就能交代完。未住院病假、住院病假、安胎休養假怎麼分,假別折抵的順序、留職停薪的門檻,以及勞保傷病給付能補多少,每一項都會影響你實際領到的錢。


病假的種類與天數上限

《勞工請假規則》第 4 條把普通傷病假分成幾種,天數和給薪方式都不一樣:

病假類型法定天數上限給薪規則備註與法規依據
未住院傷病假1 年內不得超過 30 天前 30 天折半發給(半薪);超過 30 天無薪最常見的一般門診、感冒或居家休養
住院傷病假2 年內合計不得超過 1 年與未住院合併計算:前 30 天半薪,第 31 天起無薪需有實際住院治療事實之證明文件
未住院與住院合計2 年內合計不得超過 1 年前 30 天半薪,第 31 天起無薪兩者合併之總防護天數上限
經醫師診斷需安胎休養者依醫囑天數,併入住院傷病假計算(最長 1 年)前 30 天半薪,第 31 天起無薪懷孕期間由婦產科醫師開立證明,雇主不得拒絕或刁難

很多人以為這 30 天是一輩子一次。未住院病假的「30 天」是以曆年(每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)或雙方約定的「週年制」計算,每年歸零重算。


2026 年病假新制:10 天內不得不利處分

《勞工請假規則》在 2025 年 12 月 9 日修正,2026 年 1 月 1 日正式施行。這次修法處理的就是病假最常見的幾種爭議:

  1. 新增第 9-1 條:一年內請普通傷病假未超過 10 天,雇主不得以此為由做出任何不利處分,包括扣全勤獎金、打考績、影響調薪或晉升、調職。
  2. 舉證責任在雇主:勞工主張自己因為請病假遭到不利對待時,要由雇主證明該處分與請假無關。
  3. 全勤獎金強制按比例扣發:第 9 條修正後,雇主不能再用「請 1 天病假扣全月全勤獎金」這種全有全無的做法,必須依實際請假天數比例扣除。
  4. 違反最重可罰 100 萬元:依《勞動基準法》第 79 條,最高可處新台幣 100 萬元罰鍰,並可能被公布事業單位與負責人姓名。

這個新制保護的是「10 天內」的病假。休養期拉到 30 天以上時,全勤獎金仍要按比例扣發,但已經不在「10 天不得不利處分」的範圍內,雇主可以依請假天數對考績、獎金做出合理評估。


病假扣薪怎麼算

要算扣多少,得先求出兩個數字:平日日薪,以及病假每天扣幾成。

計薪基準

  • 平日日薪 = 月薪(含職務加給、固定津貼等經常性給與) ÷ 30 天
  • 病假每日給薪:
    • 第 1~30 天(半薪區間):當日給付「日薪 × 0.5」,也就是扣發「日薪 × 0.5」。
    • 第 31 天起(無薪區間):當日不給付工資,等於扣發「日薪 × 1.0」。

實例試算

陳專員月薪 NT$45,000,今年已因流感累計請過 26 天未住院病假。本月又因意外受傷,需再請 10 天未住院病假:

  1. 計算日薪:45,000 ÷ 30 = 1,500 元(半薪每日為 750 元)
  2. 切分天數區段:
    • 全年 30 天額度內還剩:30 − 26 = 4 天(半薪區間)
    • 超過 30 天上限的:10 − 4 = 6 天(無薪區間)
  3. 計算扣款金額:
    • 半薪扣款(4 天):1,500 × 0.5 × 4 = 3,000 元
    • 無薪扣款(6 天):1,500 × 1.0 × 6 = 9,000 元
    • 本月病假扣薪總額:3,000 + 9,000 = 12,000 元
  4. 本月應發實領工資(未扣勞健保):45,000 − 12,000 = NT$33,000

請假扣薪試算機

輸入月薪、已請病假天數與本次請假日數,即時算出半薪扣款、無薪扣款與實領金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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病假超過 30 天後的因應方式

休養期確定會超過 30 天,就別坐著等薪水被扣光。實務上有四個工具可以交互運用:

先用特休與事假折抵

還沒休完的特休是第一個能動用的,折抵期間薪水照領;特休用完,還可依《勞工請假規則》第 7 條請事假(一年最多 14 天,無薪)。

反過來說,雇主也不能強迫你一定得先扣特休才能請病假,選擇權在你手上。

申請普通傷病留職停薪

依《勞工請假規則》第 5 條,普通傷病假超過規定期限,經以事假或特休抵充後仍未痊癒,可以辦理留職停薪。

  • 期限:以 1 年為限。
  • 勞健保:留停期間勞保可選擇續保(雇主負擔部分免繳,勞工自付額得遞延 3 年繳納),健保也可以辦理續保或轉出。
  • 復職:休養期滿康復後,應在期滿前向公司申請復職。

請領勞保普通傷病給付

只要因傷病「住院治療」達 4 天以上,就算公司這段期間沒給薪,還是可以向勞動部勞工保險局申請傷病給付。這筆錢不少人是事後才知道。

  • 申請條件:因普通傷病住院診療,不能工作以致未能取得原有薪資,自住院第 4 天起至出院日止。
  • 給付金額:按被保險人發生事故當月起前 6 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的 50% 按日發給。
  • 請領上限:最長發給 6 個月;勞保年資累計滿 1 年者,最長可發給至 1 年。

職災另有 100% 補償

傷病如果是執行職務、或上下班通勤途中發生車禍(非重大違規)所引起,就屬於職業災害:

  • 依勞基法第 59 條,雇主必須給予公傷病假,期間工資照給(100% 原領工資補償)。
  • 公傷病假沒有 30 天限制,且雇主不得在醫療期間終止勞動契約。

請長病假會被資遣嗎

不一定,但雇主想終止契約的門檻很高。

中小企業在員工請長假時,常搬出「不能勝任工作」逼人離職。司法實務上有幾條界線:

  1. 留職停薪期間受保護。合法的留停期間內,雇主不得隨意資遣或解雇。
  2. 解雇有最後手段性原則(最高法院主流見解)。留停期滿 1 年勞工仍無法痊癒出勤,雇主想依勞基法第 11 條第 5 款「勞工對於所擔任之工作確不能勝任」資遣,必須先評估能不能調整職務、提供輔導或安排輕便工作。
  3. 該給的還是要給。即使最後合法資遣,雇主仍必須依法給付資遣費、發放預告期間工資,並開立非自願離職證明書供勞工請領失業給付,而不是讓勞工簽下「自願離職」了事。

請長病假的處理順序

  1. 拿到完整醫療單據。請主治醫師在診斷證明書上明確寫出病名、就醫日期、住院期間,以及建議休養的確切天數。
  2. 正式書面請假。透過公司差勤系統或 Email 檢附診斷證明提出,送出紀錄與主管核准通知都要留著。
  3. 談好工資折抵與留停。天數超過 30 天時,與人資確認超額天數要怎麼處理(特休折抵或申請留停),並確認復職條件。
  4. 申辦勞保給付。有住院事實的話,出院後向醫院申請醫療收據與診斷書,填寫勞保局「普通傷病給付申請書」請領補助。

免責聲明:上述整理依 2026 年《勞工請假規則》、《勞動基準法》及《勞工保險條例》,僅供一般法令知識,不構成個別法律訴訟或醫療處置建議。個別公司若有優於勞基法的福利(例如全薪病假天數),依其內部規定辦理;遇到勞資爭議,洽各縣市政府勞工局或撥打勞動部 1955 專線諮詢。

常見問題

依《勞工請假規則》第 4 條,普通傷病假一年內未超過 30 天者,工資折半發給。2026 年 1 月 1 日新制上路後,全勤獎金**強制**按比例扣發,雇主不得再「請 1 天扣全月全勤」;且一年內請病假未超過 10 天者,雇主不得以此為由做出任何不利處分(含扣全勤、影響考績、調職等),若有爭議舉證責任在雇主,違反最重可處 100 萬元罰鍰。

不能直接開除。病假超過 30 天後屬於無薪病假,若假額用盡仍無法出勤,勞工可依序以事假、特休折抵,或向雇主申請留職停薪(最長 1 年)。雇主若欲資遣,必須符合勞基法第 11 條第 5 款並符合最後手段性原則。

未住院病假一年內以 30 天為限;住院傷病假 2 年內合計不得超過 1 年。兩者合併於 2 年內不得超過 1 年。其中只要未超過 30 天的部分均屬半薪,第 31 天起為無薪。

可以。勞工若因傷病住院治療,自住院第 4 天起可向勞保局申請「勞保普通傷病給付」,補助金額為住院前 6 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的 50%,最長可請領 6 個月(年資滿 1 年者最長 1 年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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