很多人被資遣的當下,腦子裡想的都是資遣費,反而忘了還有一筆錢可以領:失業給付。
這筆錢和資遣費是獨立的兩件事,可以同時領。但根據勞動部的統計,有資格申請失業給付的人,實際去申請的比例遠低於應有的數字——主要原因是不知道有這筆錢,或者覺得流程麻煩。本文把流程拆到最細,讓你清楚知道自己能領多少、怎麼申請。
申請資格:你符合嗎?
基本條件(三個全部需要符合)
- 非自願離職:包括公司依勞基法資遣、公司歇業、合約期滿不續簽、定期契約期滿未再簽
- 就業保險投保年資:在同一工作的保險期間合計達 1 年以上(可累積,不需連續)
- 年齡:15 歲以上、65 歲以下(65 歲以上有其他保障制度)
什麼算「非自願離職」?
| 情形 | 算非自願離職? |
|---|---|
| 公司因業務緊縮資遣 | ✅ 是 |
| 公司歇業、解散 | ✅ 是 |
| 定期契約期滿不續簽 | ✅ 是 |
| 員工主動辭職 | ❌ 否 |
| 試用期未通過被終止 | ✅ 是(屬雇主終止) |
| 員工因嚴重違規被解雇(勞基法第 12 條) | ❌ 否 |
| 依勞基法第 14 條員工主動終止(雇主違法) | ✅ 視為非自願 |
若你是被迫簽自願離職書,卻實際上是非自願,可向勞工局申訴請求認定,詳細說明請參考被逼簽自願離職書怎麼辦。
金額怎麼算?
基本給付:前 6 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 × 60%
失業給付的基礎是你在離職前 6 個月的平均月投保薪資,不是實際薪資。投保薪資通常依照健保投保薪資分級表分級,可能略低於實際薪資。
範例:離職前 6 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 NT$45,800
每月失業給付 = NT$45,800 × 60% = NT$27,480
扶養加給:最多再加 20%
若你有需要扶養的配偶、未成年子女,或無工作收入的父母,可以申請每人 10% 的扶養加給,最多加給 20%(即最多有 2 名扶養眷屬加給):
同範例 + 1 名扶養眷屬:NT$27,480 + NT$45,800 × 10% = NT$32,060/月
給付期間上限
| 情形 | 最長給付月數 |
|---|---|
| 一般情形 | 6 個月 |
| 離退休不到 1 年者 | 9 個月 |
職業訓練生活津貼(隱藏福利)
若申請期間參加政府公費的職業訓練課程,且被認可為受訓學員,每月可領取前 6 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 × 60% 的訓練津貼,且期間不受 6 個月上限限制(持續到訓練結束)。
這是很多人不知道的福利——去上免費的職訓課,不只學到新技能,還可以繼續領津貼。
資遣費試算
同步試算你應得的資遣費,兩筆錢都不漏掉
申請流程:步驟拆解
Step 1:準備文件
- 身分證(正本)
- 離職證明書(原公司開立,或勞保退保通知單)
- 勞保卡或健保卡(任一)
- 最近 6 個月薪資證明(如有)
- 印章
- 金融帳戶存摺封面影本(領取用)
若公司不給開離職證明書,可向公立就業服務站說明,他們可以協助核查勞保退保記錄。
Step 2:向公立就業服務站辦理
攜帶上述文件,親自前往戶籍地或居住地的公立就業服務站辦理,不接受郵寄或線上初次申請。
辦理時,站內人員會:
- 審核你的非自願離職身分
- 安排你完成「求職登記」(一項法定程序)
- 說明後續的按月認定日期
Step 3:每月按時辦理繼續請領
核准後,每 4 週回就業服務站一次,確認:
- 你仍在積極求職中(需提供求職紀錄,通常 2 份/期)
- 未就業、無其他收入
每次認定後,保費約 3-5 個工作天撥入你的帳戶。
Step 4:找到工作即申報停止
找到正職(或收入超過基本工資的工作)後,須主動向就服站申報,停止失業給付。隱匿不報是違法的,查到需還款並罰款。
常見疑問快速整理
Q:失業中間去打工賺了一點錢,失業給付會全部停掉嗎?
不會立即停。兼職月收入未超過基本工資(NT$28,590)的部分,可繼續領取失業給付的差額補貼。但要主動申報。
Q:我是定期契約工,合約到期被公司不續約,可以申請嗎?
可以。定期契約期滿雇主不再簽新約,屬於「非自願離職」,符合申請資格,前提是就業保險年資滿 1 年。
Q:投保年資不夠,有其他補助嗎?
投保不足 1 年者無法申請就業保險失業給付,但可向戶籍地公所申請「就業促進津貼」或「生活補助」,門檻不同,建議直接洽詢就服站。
免責聲明: 本文依據 2026 年《就業保險法》及勞動部相關法令整理。失業給付金額以勞保局認定的投保薪資為準,申請條件與流程如有調整請以勞保局官網公告為準。
常見問題
不行。就業保險法明定失業給付僅適用於「非自願離職」,即雇主依法終止勞動契約(如資遣、公司歇業、合約期滿不續簽)的情形。主動辭職者不具申請資格。
可以同時領取。失業給付與資遣費是兩種不同制度,資遣費由前雇主給付,失業給付由勞保局透過就業保險支付,兩者互不影響。
不一定立即停,但要申報。就業保險法規定,失業期間有工作收入時,應主動申報,收入超過基本工資者停止給付,未超過者可依比例繼續領取。未申報被查到,須繳回不實領取的金額並加罰。
有。應在離職後 2 年內申請(就業保險給付請求權消滅時效為 2 年)。但越早申請越好,因為給付期間從核准之日起算,拖太晚等於少領幾個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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